青海:畅通政府采购线上质疑、投诉渠道

政府采购信息网 郝帮滔 2024-10-31 08:35:12

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从青海省财政厅了解到,青海省自2024年10月15日起开展政府采购线上质疑、投诉试点工作。这一举措是青海省财政厅积极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精神、响应《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 - 2026年)>的通知》要求的重要体现。

目标明确 有诉必应

此次试点工作的总体目标,是通过建立健全贯穿省、市(州)、县(区)三级的政府采购质疑、投诉信息受理与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服务机制,实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转型升级和规范化发展。青海省财政厅将以此次试点为契机,进一步畅通权利救济渠道,做到“有诉必应”,规范受理,依法处理,为供应商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1省4市 试点先行

试点工作将按照积极稳妥、分步推进、分类指导的原则,逐步建立以线上质疑、投诉为常态的政府采购纠纷受理、处理模式。青海省本级以及西宁市、海东市、海西州、海北州等市(州)本级将作为首批试点地区和单位,率先开展政府采购线上质疑、投诉工作。

试点期间,针对政府采购线上质疑和投诉,试点地区的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监管部门应充分告知线上质疑、投诉渠道。

政府采购项目的代理机构需在采购文件中明确线上质疑程序,并告知供应商线上质疑、投诉渠道,政府采购线上投诉确保供应商能够充分了解并顺利参与线上质疑、投诉流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线下书面质疑函。确因时间紧急等原因,导致供应商线上投诉可能影响其投诉权益的,财政部门应受理线下投诉。

及时反馈操作问题

此次试点的重点任务包括构建规范的政府采购线上监管系统、创新政府采购监管方式以及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为确保试点工作的顺利推进,青海省财政厅对各试点财政部门及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要求各试点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树牢合规意识,强化主体责任,规范高效推进试点工作;要强化工作落实,确保取得实效,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开展线上质疑受理和答复工作,并及时向省财政厅反馈操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加强督促指导,做好经验总结,省财政厅将负责整体试点工作运行,试点财政部门要立足监管职责,督促采购人落实主体责任,抓好贯彻落实,做好试点过程中的政策宣传及监督指导。

青海省财政厅此次开展的政府采购线上质疑、投诉试点工作,不仅是对“互联网+政府采购”改革的深入探索,更是对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提升政府采购监管效率的有力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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